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对于人力操作提升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所需力大于400N的电梯驱动主机,其机房内应设置一个符合要求的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电梯驱动主机应由正常的电源供电或由备用电源供电(如有)。同时下列条件也应满足: 1、应允许从机房内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由持续揿压具有防止误操作保护的按钮控制轿厢运行。运行方向应清楚地标明; 2、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操作后,除由该开关控制的以外,应防止轿厢的一切运行。检修运行一旦实施,则紧急电动运行应失效; 3、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符合要求的电气开关应使下列电气装置失效: 1)安全钳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2)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3)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4)极限开关; 5)缓冲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4、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及其操纵按钮应设置在使用时易于直接观察电梯驱动主机的地方; 5、轿厢速度不应大于0.63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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